一般條款與細則

本一般條款與細則適用於您對線上傳真服務 FaxMonkey.com 的使用。

提供者

Growthpaca GmbH
Blankenburger Str. 67
13156 Berlin

退款保證

因技術原因未能送達,將全額退款。

聯絡方式

support@faxmonkey.com

§ 1 適用範圍

(1) 本一般條款與細則 (AGB) 適用於 Growthpaca GmbH(地址:Blankenburger Str. 67, 13156 Berlin,下稱「提供方」)與使用者(下稱「客戶」)就使用線上傳真服務 FaxMonkey.com 所締結之全部合約。

(2) 依本條款,消費者係指為主要非商業或非自營職業目的而進行法律交易之自然人(《BGB》第 13 條)。企業主係指以其商業或自營職業活動之目的而締結法律交易之自然人或法人(《BGB》第 14 條)。

(3) 客戶之相異條款概不承認,除非提供方以書面明確同意其適用。

§ 2 合約之成立

(1) 網站上對服務的展示不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之要約,而為邀請提出要約。

(2) 客戶透過上載文件、輸入收件人資料並完成付款流程,即對締結傳真傳送合約提出具約束力之要約。付款成功時合約即告成立。

(3) 合約文本不予保存。訂單詳情將以電郵方式確認予客戶。

§ 3 服務說明

(1) 提供方提供下列服務:

  • 透過網站接收文件(PDF、Word、圖片檔案)
  • 將文件轉換為傳真格式
  • 將傳真發送至客戶所提供之傳真號碼
  • 以電郵發送傳送報告

(2) 每筆訂單之最大檔案大小為 20 MB。在符合檔案大小限制下,頁數不設上限。

(3) 若收件方傳真機於首次嘗試無法接通,提供方將進行多次重試。重試次數與間隔時間由提供方及其技術服務商自行裁量。

§ 4 價格與付款

(1) 以訂購時網站所標示之價格為準。如有適用稅項(例如增值稅 VAT),將在結帳流程中由 Stripe 自動計算並列示。

(2) 付款處理由 Stripe Managed Payments (Stripe, Inc., USA) 提供。Stripe 將作為 Merchant of Record(註冊商戶),並成為客戶在付款處理中的法律交易相對方。Stripe 會計算並代繳相關稅款、開具付款憑證,並處理任何付款爭議。客戶可使用信用卡、扣賬卡或 Stripe 提供的其他付款方式付款。費用須於提供服務前支付。

(3) 本服務為單次訂單。不產生任何訂閱、月費或循環性費用。

§ 5 撤銷權

撤銷權說明

您有權在十四日內無須說明理由撤銷本合約。撤銷期限為自合約成立之日起十四日。

如欲行使撤銷權,請以明確聲明通知我們(Growthpaca GmbH, Blankenburger Str. 67, 13156 Berlin,電郵:support@faxmonkey.com),表明您撤銷本合約之決定。

關於提前消滅撤銷權之特別提示:

若提供方已完全履行服務,且係於消費者明確同意開始履行並同時確認於合約完全履行時喪失撤銷權之情況下始開始履行,則關於提供服務之合約其撤銷權即告消滅。

(1) 於完成付款前,將提示客戶:一旦同意立即開始傳真發送,提供方一經開始履行,撤銷權即告喪失。

(2) 由於傳真發送通常於付款後即刻開始,並在數分鐘內完成,撤銷權通常會於 14 日期限屆滿前即已消滅。

§ 6 瑕疵擔保與退款保證

(1) 適用法定瑕疵擔保權。

(2) 若因提供方或其技術服務商之技術性錯誤導致傳真無法送達,提供方提供退款保證,已付金額將全額退還。

(3) 如未送達係因提供方控制範圍外之事由,退款保證不適用,尤以收件方傳真機長期關閉、故障或不存在,客戶提供之傳真號碼錯誤,或收件方傳真機拒收為例。

(4) 傳送報告可作為傳真成功傳送至收件裝置之證明。該報告僅證明技術性傳輸完成,不保證特定人員已接收。

§ 7 責任限制

(1) 對因故意或過失違反義務而造成之生命、身體或健康損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造成之損害,提供方承擔無限制之責任。

(2) 就輕微過失,提供方僅於違反重要合約義務(主要合約義務,Kardinalpflichten)時負責。此情形下,責任以合約型態之可預見典型損害為限,且最高不超過訂單金額。

(3) 提供方對於因延遲送達所致之損害不承擔責任,除非延遲係出於提供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4) 提供方不對客戶所傳送文件之內容承擔責任。

§ 8 使用者義務

(1) 客戶承諾僅為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務。特別禁止:

  • 傳送含有違法、侮辱、威脅或其他令人反感之內容的文件
  • 進行大量發送(傳真垃圾訊息)
  • 未經授權傳送受著作權保護之內容
  • 提供不實的寄件者資訊
  • 將本服務用於詐騙或其他非法活動

(2) 客戶應對所填寫之收件人傳真號碼之正確性負責。輸入錯誤恕不退款。

(3) 如有合理跡象顯示疑似不當使用,提供方保留無須說明理由而拒絕訂單並退還已付金額之權利。

§ 9 資料保護

關於個人資料處理的資訊,請參閱我們的私隱政策。

§ 10 終條

(1) 本合約適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並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對消費者而言,此法律選擇不得限制其通常居所地之強制性法律規定。

(2) 若客戶為商人、公法上之法人或公法上之特別資產,與本合約有關之所有爭議,專屬管轄法院為柏林。

(3) 若本合約之個別條款無效或變為無效,其餘條款之效力不受影響。

最後更新: 2026年1月